(虎门→香港机场)孕妇能否乘坐东莞虎门→香港国际机场航线?
发布时间:
2019-09-19
[大 中 小]
根据航空公司的相关规定,怀孕超过28周的健康孕妇,须在乘船前出示经医生签字、正规医疗单位盖章的“诊断证明书”(一般出发前七天内出具,内容包括旅客姓名、怀孕单/多胎、怀孕周数及注有“适合乘搭飞机”字样)。具体要求以旅客乘搭的航空公司要求为准。
